老子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中气以为和。
草树先生解之于品牌则曰:
道生一之“一”者,人也。人者,商业与品牌之始也。
一生二之“二”者,命与性也。命(最低等之生命存在)与性(具有生命之万物差异之根源)者必有其吐纳。吐纳者,能量之吸收与释放也,生命存在之第一特征也。吸收与释放者,物质与精神也。皆为二。故命与性者,乃为商业与品牌之母也。
二生三之“三”者,生产工作(劳动)、休闲、学习是也。工作者,能量之获也。休闲者,能量释放之自由也。学习者,技术与智慧之获也,劳动、休闲之助也。故此三者,乃为商业与品牌之三纲也。
三生万物之“万物”者,产品——物质产品、服务产品、文化产品——三目之万众,商业之全体是也。
“阴”者,物质(有形物之物理属性于功用性质)也,产品之利、用,文化之有形(形式)者是也。“阳”者,企业、消费者之精神——信念、价值观、思维习惯是也。“负阴而抱阳”者,物乃为品牌形式构成之“物料”,价值构成之原点、基础、前提;精神乃为品牌形式构成之动力、品牌发展之导向是也。
“中气以为和”者,品牌之物质与精神之和谐结合——自然成长之充分条件也。和谐者,质、量之衡也。质之衡者,物性、人性之共同也。量之衡者,因时、因地、因人之需度而合之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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