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服务厦门海西建设的公共技术平台

2007年08月26日01:24 阅:

      公共技术平台是在信息、网络等高新技术支撑下,由研究实验基地、大型科学设施和仪器装备、科学数据与信息、自然资源等组成,通过有效配置和共享,服务于全社会科技创新的支撑体系,是科技创新的基础和保障。为提升我省科技创新尤其是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构筑公共技术平台是服务海西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各省市纷纷提出各自公共技术平台建设的战略与规划,有的已进入实施阶段,福建应借鉴先进经验,加快建设步伐。“十五”以来,我省科技工作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需求,积极推进自主创新,服务海西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据科技部最新统计,福建科技进步综合评价居全国第10位,区域创新能力居第9位,共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443项,全省专利申请数居全国第11位,授权数居第8位。全省R&D经费支出523亿元,增长14%。全省现有专业技术人员143万人,两院院士15人(闽籍院士119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80人。目前,福建已形成覆盖多领域、门类较齐全的科研体系。以国家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为龙头,省级重点学科建设为依托,在化学、海洋、生物、环境资源等学科及电子信息、新材料、农业、医药等产业形成自己的特色和优势,取得了一批国际国内领先的重大成果。
    
    福建已初步建立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全省已有国家级高新技术区2个、省级高新技术区5个,科技企业孵化器22个,生产力促进中心81个(其中国家级示范中心5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7个(其中国家级中心2个),各类技术贸易机构1327家。这些机构已成为福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平台。
    
    “数字福建”实施以来,省财政投入2亿多元资金,开发建设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福建省政务信息共享平台,目前横向联通了181个省直单位,纵向联通了9个设区市和84个县区,为信息资源共享打下良好基础。全省建立各类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库、资源环境数据库、经济建设数据库等80多个,建设了统计、测绘、地质、档案、气象5个基础数据库。值得一提的是,由福建科技信息所牵头,联合福建中医学院闽台中医药信息中心、省技术监督局情报所等有关单位建立了“台湾系列数据库”,填补了我省对台信息资源平台建设的空白,对加强闽台合作交流起着重要作用。
    
    但是,从总体上看,福建科研基础较薄弱,缺乏自主研发的总体能力,特别是在公共技术平台建设方面存在追求“大而全”或“小而全”现象,加上行政体制上的条块分割与条块交叉,各类平台建设无法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存在较大难度,难以形成良性循环。此外,福建还存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低层次重复建设,利用率不高,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不够,“信息孤岛”各自为政的状况。而海西建设要求将福建有限资源加以充分利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海西发展提供全面支撑,为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建设福建公共技术平台:
    
    一是建设大型共享平台。以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构筑、完善以“七大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为主的科技支撑体系:建设人力资源开发服务平台,促进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技创业等各层次人才合理有序流动;建设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为各类研发活动提供设计、检测、文献信息和技术标准等专业技术服务;建设国际科技合作服务平台,为引进国外及港澳台项目、技术和我省企业“走出去”提供便利条件;建设科技产业孵化平台,形成比较完善的研发机构集中区—专业孵化基地—科技产业园区的产业创新链;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以技术产权交易中心为核心的技术产权市场体系,探索知识产权项目和成果转化的市场化机制,形成自主创新链;建立科学数据与信息平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设基于科技条件资源信息化的数字科技平台,促进科学数据与文献资源共享,构建网络科研环境,面向全社会提供服务,推动科研手段、方式的变革;建立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共享机制,这是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取得成效的关键和前提。
    
    二是加快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大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应按照“政府引导、多元投入、市场机制”模式,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具有较好研发条件的大中型企业,立足我省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发展趋势和要求,本着开放、资源共享原则,采用政府启动、市场运作机制,建设和完善船舶修造、汽车设计和制造、工程机械等领域网络虚拟设计与制造,以及电子产品测试、化学工程与纺纤技术、特种合金与能源开发等一批公共技术平台,构筑软件产品开发综合服务平台、软件构件库及评测中心、软件外包服务中心,扶持基因工程、蛋白质工程、生物试剂诊断、生物药物、农业生物工程等领域产品开发,提高企业设计、制造和分析测试水平,增强产品开发能力。为此,政府应制定发展公共技术平台规划和扶持政策,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公共检测机构、企业及社会各种力量参与公共技术平台建设。财政科技资金应设立“扶持公共技术平台建设”专项,资助对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研究,解决我省核心技术研发薄弱问题。鼓励企业参与共建具有国家权威机构认定的面向社会服务的产品质量检测认证机构。为使平台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需建立认证和考核制度,提高平台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增强区域内企业之间及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之间相互协作和资源共享。
    
    三是加快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政府应努力创造有利于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良好环境和条件,组织和动员专业技术力量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机构;要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科技中介机构作用,加强科技中介机构与高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的联合与协作;要逐步建立、制定有利于各类科技中介机构健康发展的组织制度、运行机制和政策法规,形成体制合理、机制灵活、制度健全、竞争有序、诚信经营的良好发展环境。对服务于科技孵化、技术创新的专业中介机构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让其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其他中介机构,如会计、审计、评估、培训、管理、咨询等从事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服务业的专业机构,按照有关政策享受所得税优惠。通过出台政策(主要是税收差优惠政策)吸引各地各类资本进入中介服务体系,特别是加强服务于科技孵化、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的专业机构建设。此外,要组建结构合理、门类齐全、功能完备的科技中介服务网络。适当组建科技评估、科技法律咨询服务、科技风险投资等中介机构。鼓励农业、机械、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行业建立行业性生产力促进中心。支持有条件的技术经纪人以股份制或合伙形式,成立技术经纪公司或技术经纪人事务所。成立中介服务体系专家指导组,建立科学、系统的考核评价体系,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分类管理。
    
    四是加强交流与合作,提高区域中介服务水平。为更好地营造投融资环境,增强联动配套支持功能,提高投融资项目的成功率,共创“多赢”局面,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开展同业交流、跨行业协作和市场开拓活动,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和行之有效的自我管理、共同发展模式。借此契机,加强各券商、投资机构、中介机构的交流和合作,建立横向联系,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合力,为规范投融资市场发挥重要作用;加强与国内外同行的交流、学习,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造就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科技中介服务队伍,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局面。(作者为厦门大学哲学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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