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项管理办法对自主创新产品规定了七个条件:产品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和其他相关政策;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具有自主品牌;产品创新程度高;产品技术先进,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际先进水平;产品质量可靠,须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实验室和检测机构的检测;产品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较大的市场前景或能替代进口。同时规定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凡在中国境内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均可申请认定。
目前,科技部正在编制《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申报说明》,第一批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随后将会启动,首个《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年内可望编辑完成。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