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大公开市场操作的力度
第一季度,中国人民银行密切关注国际金融市场变化及国内货币信贷形势,针对银行体系流动性总体宽松的情况,搭配使用公开市场操作和存款准备金等对冲工具,基本全额对冲外汇占款投放的流动性。一是加大央行票据发行力度。第一季度受春节前后现金大量投放回笼以及新股密集发行等因素影响,银行体系流动性存在较大波动性,中国人民银行合理安排操作工具组合与期限结构,累计发行央行票据1.8万亿元,同比多发行0.5万亿元。3月末,央行票据余额为3.9万亿元,比上年末增加0.9万亿元。二是适时延长央行票据期限。为缓解央行票据集中到期投放流动性的压力,于1月底重启3年期央行票据,与1年期和3个月期央行票据相互配合,收回银行体系多余流动性。第一季度3个月期、1年期和3年期央行票据分别发行3570亿元、10020亿元和4640亿元。三是适量提供短期流动性。为支持春节前商业银行支付清算需要,通过短期逆回购操作向银行体系注入流动性900亿元,不仅缓解了节前金融机构的资金压力,而且为央行票据发行创造了相对平稳的市场环境。四是市场化发行央行票据与定向发行央行票据相结合。在保持市场化发行央行票据力度的同时,于3月初对部分贷款增长较快、且流动性充裕的商业银行定向发行3年期央行票据1010亿元,既有效收回了流动性,也对信贷增长较快的机构起到警示作用。五是引导央行票据发行利率适度上行。配合3月中旬存贷款基准利率上调,3月份以来3个月期、1年期和3年期央行票据发行利率分别上升12个、18个和22个基点,同时影响市场利率适度上行,发挥市场利率调节资金供求关系的作用。
二、适时运用存款准备金率工具
在国际收支顺差继续增加的情况下,为保持流动性水平基本适度,中国人民银行先后于1月5日和2月16日宣布上调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各0.5个百分点,分别与1月15日和2月25日实施,共冻结流动性约3300亿元。根据流动性的动态变化,又于4月5日、4月29日分别宣布再次上调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分别于4月16日、5月15日实施。搭配使用央行票据和存款准备金等对冲工具,有利于增强中央银行回收多余流动性的主动性和有效性,有利于适当调节商业银行信贷扩张能力,保持货币信贷总量适度增长。
三、发挥利率杠杆的调控作用,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07年3月18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2.52%提高到2.79%;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6.12%提高到6.39%;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也相应调整。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有利于引导货币信贷和投资的合理增长;有利于维护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有利于金融体系稳健运行;有利于经济平衡增长和结构优化,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从2007年1月公布至今,每日各期限档次的Shibor形成了一条从隔夜至1年期的完整利率曲线,具有较好的平滑特征,且各期限档次利率能够综合反映货币市场的资金供求状况和利率的期限结构,为货币市场的产品定价提供了初步参考。各种以其作为基准的金融产品不断涌现,丰富了货币市场产品种类,有利于货币市场的深化。截至第一季度末,共发生以Shibor为基准的金融产品创新19笔,产品种类包括利率互换、远期利率协议、同业借款、转贴现、债券买卖、金融理财产品、货币互存业务等,部分商业银行还将内部转移资金价格以及绩效考核办法与Shibor挂钩,Shibor的影响力以及基准性正在初步显现。第一季度,Shibor随货币市场资金供求同步调整,短端利率波动幅度大于长端,3个月以上利率小幅走高。
四、加强“窗口指导”和信贷政策引导
针对贷款扩张压力较大的势头,中国人民银行加强对金融机构“窗口指导”和信贷政策引导,要求商业银行高度重视贷款过快增长可能产生的风险,树立持续稳健经营理念,进一步落实国家加强宏观调控的统一部署,合理控制信贷投放规模和进度。同时,坚持“有保有压”,优化信贷结构,合理控制基本建设等中长期贷款,严格限制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贷款,加强对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以及就业等经济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进一步改善和加强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通过组织、产品和体制创新,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有效信贷投入,提高对农民工的金融服务水平。引导商业银行转变过分依赖信贷业务的发展模式,抓紧发展中间业务,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五、稳步推进金融企业改革
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通过股份制改革并在境内外成功上市,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初步建立了相对规范的公司治理架构,资本充足率提高,资产质量改善,盈利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增强。同时,国家注资获得明显收益,实现了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目前,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正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金融改革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安全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努力巩固改革成果。根据《若干意见》的要求,有关部门正根据坚持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机上市的原则,借鉴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的改革经验,稳步推进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切实做好相关基础性工作。同时,规范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设立与退出、组织机构、公司治理及经营行为,规范其组建审批的工作程序,为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三农”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利于农村金融体系的完善和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的提高。在对原有信托监管法规清理、整合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信托监管法规建设,逐步促使信托公司成为提供信托理财和产品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有利于促进信托公司的科学发展,保护信托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和阶段性成果。一是资金支持政策逐步落实,资产质量得到改善。截至3月末,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采取专项票据和专项借款两种方式,共计对全国农村信用社安排资金支持1661亿元,占核定资金支持总额的99%。对先行试点的浙江等8省(市)辖内的285个县(市)兑付专项票据188亿元。根据监管部门提供的数据,按照贷款四级分类口径统计,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比例为10.6%,比2002年末下降26.3个百分点。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已分别达到8.2%、8.0%、10.6%。二是资金实力明显增强,支农力度进一步加大。3月末,农村信用社存贷款余额分别为4.2万亿元和2.9万亿元,分别比2002年末增长112%和107%。农业贷款余额1.4万亿元,占其各项贷款的比例由2002年末的40%提高到47%;占全国金融机构农业贷款的比例由2002年末的81%提高到93%。三是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法人机构组建工作明显加快。3月末,全国各地农村信用社共组建银行类机构103家,其中农村商业银行14家、农村合作银行89家,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机构1453家。然而,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农村信用社仍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是:经营管理粗放,约束机制不健全;省级联社行政化管理倾向严重,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地方政府落实扶持政策不到位,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化解低于预期。总体看,要实现改革目标,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六、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加快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
继续完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进一步发挥市场供求在人民币汇率形成中的基础性作用,增强人民币汇率浮动弹性,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同时加快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一是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对个人结汇和购汇实行5万美元年度总额管理。2007年第一季度,个人购汇44亿美元,同比增长207%。在便利个人总额内用汇的同时,加强对超限额结汇的真实性审核。二是继续加强贸易外汇收结汇管理。规范“关注企业”的核定,加强“关注企业”结汇的真实性审核。三是加强外资购买境内房地产及外资房地产企业外债和结汇管理。前2个月,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新签外债同比下降36.3%,外资购买房地产结汇同比下降31.8%。四是调整2007年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指标核定范围,分批调减金融机构短期外债余额指标,同时鼓励其通过国内货币市场拆借、掉期等方式增加资金来源。五是进一步扩大香港人民币业务。2007年1月14日,批准内地金融机构在香港发行人民币金融债券,扩大香港居民及企业所持有人民币回流内地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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